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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9-08-30阅读次数: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实施办法

(同委〔2018〕128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理念与任务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双一流”建设,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主线, “大思政”理念统一认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各专业人才培养首要目标,“立德树人”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协同育人机制。

第二条 围绕“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相结合的课程目标,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结合,抓住课程改革核心环节,充分发挥思政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又充分发挥其他课程的育人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大思政”格局,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素养课程、专业课程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

第三条 在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政教育责任的同时,全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思想引领、专业引导、学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构建导师、班主任、辅导员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组织与经费保障

第四条 学校成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成立课程思政指导委员会,负责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指导、咨询、督查和评估工作;成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工作;各学院为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主体单位。

第五条 学校加大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经费投入;积极争取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的经费支持。

第三章    课程建设

第六条 强化课程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推进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有机融入各类课程,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将思政教育内容有机融合到各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中。

第七条 积极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建设课内研讨、课外活动、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生产实习等多样的实践课程,通过实践课程教学的形式,在实践中加强学生国家意识、文化自信,激发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吃苦耐劳、探求真理、追求卓越等优秀品质,培育学生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建立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 鼓励教师创新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友好互动的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思政的亲和力和针对性,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第四章    教材建设

第九条 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设立校院两级教材决策、管理机构。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统筹学校教材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学校教材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评议、指导和监督;各教学单位教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教材管理机构接受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条 规范教材使用,提高教材使用质量,教材使用建立逐级审定机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专业课程必须使用重点教材;其他专业课程优先使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等高质量教材。

第十一条 学校逐步加大对教材建设的资金投入,鼓励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教师编写凸显思政教育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有同济特色的专业课程教材。

第五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开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调动和挖掘教师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潜力,不断提高教师的自身思想政治水平,提升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合到专业课程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扎实、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第六章   质量保障

第十三条 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将专业课程的思政教学要求纳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中。发挥学校教学督导队伍作用,加强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课堂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督查。

第十四条 将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成效作为学院考评及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评定、干部选拨的依据之一。成效显著者,予以政策支持与奖励。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第十五条 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机融合思政教育内容的示范性专业课程教学视频和课程平台,积极申报国家级、上海市级精品在线课程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