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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发表时间:2019-10-24阅读次数:

       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牢记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全面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教育系统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查。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2013年7月学校召开第十次党代会。五年来,校纪委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党的纪律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新修订的党章为纪律检查工作明确了职责定位,学校纪委坚持对标看齐,深入学习中央精神和党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推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上来。

学习党章党规,开展党纪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并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工作依据,校纪委及时组织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纪委书记开展学习,深入领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提升认识。每年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邀请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来校作党风廉政专题报告,解读中央精神。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签署党风廉政承诺书。学校纪委经常深入机关、院系、产业、医院、后勤等部门和单位宣讲上级精神及党内法规。五年来,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中的纪律》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开展宣讲40余场。

严格尊崇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党组织督促检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干部监督,督促各级干部以党章为遵循,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监督,重点检查文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严格审批,把好关口。督促宣传部加强校内媒体管理,牢牢把握校报、校园网、广播、有线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编辑权、审核权和发布权。

(二)以责任制为龙头,加强协调督促,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建立各项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紧密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同济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构建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内容。

加强协调督促,严格落实责任。五年来,校纪委向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58次,包括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报告督查落实上级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信访情况以及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情况等。每年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助制定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措施,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细化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协助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之间签订责任书,督促校党政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委落实“同济大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制度,促进校领导之间以及校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经常性谈心谈话。

年初专题部署,年末专项检查。每年年初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各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要求、明确任务。督促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计划,加强对系、所、中心等下属单位的监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每年年底开展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基层党委向校党委述责述廉。制定《同济大学二级单位纪委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每年两次当面听取各基层纪委书记的专题汇报,对各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部署、班子思想状况、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

(三)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护短敢碰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四风”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纪律“红线”,加强提醒督促。学校制定《同济大学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同济大学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办法》等制度。校纪委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编制纪检监察审计信息简报,下发《同济大学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编印《同济大学作风建设实用手册》,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明纪律、守底线。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检查。注重协调发挥党委组织部、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外事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作用,对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倾向性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提醒。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公务用车管理”等专项检查。封存拍卖超标车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全部进行了整改。加大对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力度,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出国(境)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上,对所有登记备案人员做到应备尽备、应管尽管。各部门修订完善《关于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20余项,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严格快速查处,及时通报警示。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五年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党纪处分15人次、政纪处分3人次。相关案件以中层干部大会、文件简报等形式通报,教育警示其他党员干部。

(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三转”,试点校内巡察,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2017年中央巡视组对学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此次巡视也是对学校纪委工作的一次全面检视,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校纪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主动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在监督执纪、履职担当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抓思想建设、抓责任落实、抓作风建设、抓风险防控、抓队伍建设、抓严肃执纪等六个方面17项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全部整改到位。

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上级要求和巡视反馈,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退出基本建设、评奖评优、招标采购等领域的13个议事协调机构,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从直接监督转变为督促主责部门落实自我监督,从现场参与转变为现场巡查、监督抽查,做到“监督的监督”,化被动为主动,使监督更加有效。

建立巡察制度,开展试点巡察。为落实十九大关于巡视巡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了《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初步建立起对基层党组织的全面监督检查机制。2017年下半年,两个巡察组分别对两个学院党委开展了巡察试点工作。巡察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学院特点,紧盯学院党委和班子成员,指出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两个学院党委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除个别需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外,其余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根据巡察结果,学校对负有责任的班子和个人进行了组织处理。通过巡察,推动学院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切实得到加强和改进,也为本次党代会后学校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以“四种形态”为手段,严格执纪审查,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察监督

严格执纪审查,实践“四种形态”。按照信访受理和执纪审查的规定,依规依纪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执纪审查。建立两周一次信访集体研判会议机制,定期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厉惩处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注重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272件,根据核查结果,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岗位调整建议书1份,函询9人,提醒谈话46人次,诫勉谈话74人次,党纪处分20人次(其中警告10人次、严重警告4人次、留党察看3人次、开除党籍3人次),政纪处分8人次(其中警告6人次、记过1人次、降级1人次)。

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察监督。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人事招聘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五年来对464人次出具了廉政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核查。加强人事招聘监督,督促完善人事招聘工作流程,严格纪律要求。二是加强招生监督。督促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督促认真核查本科新生入学资格、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同济大学本科生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发挥基层纪委对学院招生考试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基建(修缮)、采购招标的监察。推动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制作《同济大学科研经费知识宣传册》,进行政策宣传和案例警示。建立科研经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协同监管。建立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制度,累计完成专项审计95项,金额超2.4亿元。五是加强对附属医院、校办产业的监管。在学校建设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同时,督促附属医院、校办企业同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平,降低廉政风险。六是加大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督促学校党务、校务和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实现学校党委常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纪要以及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重要信息公开。学校纪委网站也进行了改版,加大网络宣传力度,畅通网上举报途径。推出纪委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六)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设强有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选优配强队伍,明确主责主业。五年来,学校党委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在校级层面,增设了纪委办公室主任岗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从6人增加到8人。健全完善二级纪检机构,在二级党委全部设置了同级纪委,选优配齐二级纪委书记。制订《同济大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定》,明确学校和二级单位纪委工作职责。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以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提升和业务能力提高为出发点,借助井冈山大学红色教育资源、李庄同济办学旧址以及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了6期主题教育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的业务培训、巡视、办案等工作近40人次,锻炼了队伍。

严格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形成《同济大学纪委监察处规章制度汇编》,对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二级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会议事规则以及谈话、函询、信访办理、问题线索研判、执纪审查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坚持信访办理、执纪审查、审理至少2人进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成立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2016年成立同济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中心,申请获批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阳光计划”项目4项,积极参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廉政建设分会等学术机构举办的各类研讨交流,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初步实效。

回顾学校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纪委和二级纪委忠实履职,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检部门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与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管党治党的力度从学校到基层存在一定程度弱化现象,深入推进、督促检查还不够到位;二是纪律教育还不够深入,个别干部和教师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反弹回潮的隐患,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仍需不断加强;三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存在廉洁风险,内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学校纪委和二级纪委上下联动不够,二级纪委开展工作的有效机制有待探索,主动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强,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效办法还不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学校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以来的五年,正是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五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我们的工作体会是:

(一)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方法和举措,对于纪律检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必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必须坚持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五年来,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这是学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和保障。必须继续牢牢抓住“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必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谈心提醒,收到问题反映就严肃认真分析,属于第一种形态就及时约谈函询,抓早抓小,避免小错酿成大错,最大限度地关心保护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

(四)必须坚持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党言出纪随、久久为功,是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巨大成就的重要因素。学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全面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形成良好的校风师风学风。

(五)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扩大信息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要依据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全过程,规范行为、约束权力、防范风险。要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更加责任重大,需要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作为。学校纪委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纪检干部首先要学懂、弄通、做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深入宣讲党章和党内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律和警示教育,扫清模糊认识,努力将纪律的观念根植于党员干部内心,做到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规逾矩、搞团团伙伙的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线索具体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开展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反对“四风”,既要关注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要及时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的问题,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要加大对不收手不知止,依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划出纪律红线,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把主要精力放在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纪人员认错悔错态度,准确把握执纪尺度,分类处理。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选人用人、考试招生、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采购招标、经费使用、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敢于触碰红线的坚决查处,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不敢腐的目标实现。

(五)深化巡视整改和巡察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构建不能腐的内控机制

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加强整改的跟踪督办,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整改责任。要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推动学校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切实得到加强和改进。

总结巡察试点工作经验,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正式启动对基层党组织的校内巡察工作,做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巡察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巡察要求,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委自身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主动适应和探索监察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抓住执纪审查、监察监督和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发挥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单位纪检干部三支队伍的作用,形成学校和二级单位纪委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二级纪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完善二级纪委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压实监督责任。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增强使命担当。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常态化机制,努力提升能力,增强本领。坚持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等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违纪违规的坚决查处。持续深化“三转”,聚集主责主业,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