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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同济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4-26阅读次数:

各基层党(工)委、直属党总支:

  为隆重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先进事迹,总结典型经验,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面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和985三期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开创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校基层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系统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以及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干部,一般情况下要求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年。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积极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党群关系密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强;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默默无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廉洁自律。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评选要求

  1.深入发动,形成氛围。开展评选表彰“两优一先”活动,是学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比、学、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2.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认真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

  3. 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部门党员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上报名单由各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

  四、评选方法

  1. 本次学校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按在校正式党员的3‰计,其中学生优秀党员总名额不超过8名,离退休优秀党员的总额为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5%计)。各单位“两优一先”的名额主要根据党组织、党员的数量确定。

  2. 各单位根据可推荐人选数,开展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于5月4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两优一先”事迹材料1500字,均一式5份, 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电子文档至党委组织部邮箱),报党委组织部。

  3、对各单位上报的“两优一先”推荐人选,由校党委进行审核,并从中遴选出集体和个人,在5月上旬报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两优一先”和上海市“两优一先”。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将于今年“七一”前后进行命名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附件:

  1、同济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同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同济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联系人:端木怡雯   65987668

    李 啸     65982717

邮 箱:zzb@tongji.edu.cn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