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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同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21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同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提高勤工助学经费使用效率,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现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新一轮的核定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范围

有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要的学院、职能部处等。

二、设岗原则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按需设置,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各用工单位需保证学生正当权益,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三、岗位要求

1.设岗要求: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任何用人部门不得使用学生代替本单位职工进行全日制值班或工作。鼓励各单位匹配困难学生相应岗位。

2.用工要求:各单位在招聘使用勤工助学学生时,原则上应使用本科生。特殊岗位需要使用研究生的,需要在《同济大学2019年岗位核定申报表》“特殊要求”一栏注明,并经学生事务中心审批。各单位在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时,应优先考虑助学服务对象学生(不得低于本部门用工人数的50%)。并应参考学生学习成绩情况,招聘学有余力的同学上岗工作。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3.用工时长:勤工助学结算标准以小时为基本单位。各单位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总量不能超过40小时。若用工单位确因特殊情况安排学生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不超60小时的,需附加本岗位情况说明一并提交。安排学生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的,将一律不发放并取消该单位用工资格。

4.发放标准:各单位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报酬由学校统一安排发放。按照国家的要求,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目前上海市最低小时工资为22元,最终小时工资将根据岗位工作的性质和考核情况由学生事务中心进行核定。每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月工资根据此标准最高为800-1000元。

四、工作流程

1、核定申报:各单位填报《同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2019年岗位核定申报表》,申报本单位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各单位需确定勤工助学负责人勤工助学主管员各一人。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对本单位开展校内勤工助学统筹负责,职能部门勤工助学负责人一般为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各学院申报勤工助学负责人一般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特殊情况可单独说明。单位勤工助学主管员负责对单位所设岗位职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下设岗位人员聘用及薪资录用审核。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二级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勤工助学岗位聘任和考核。

申报表须申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勤工助学主管员签字、盖章后提交。

2.核定岗位:学生事务中心根据设岗标准核定各单位申报的岗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各单位岗位设置批复情况,并在系统配备岗位情况,各申报单位可通过邮件或学工系统查询本单位的定岗情况。自2019年6月起(用工时间),全校勤工助学岗位将以本次核定为标准,同时旧岗位标准作废;未申请岗位擅自提交的勤工助学报酬支付表一律不予发放。2019年5月份的用工报酬(6月前5个工作日)还是按照原来执行的方式进行。

3.学生招聘及工资发放:各单位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反馈的定岗情况在学工系统中招聘学生上岗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各单位予以聘用,岗位如聘用人员变化,一般在月初进行聘用,月末进行岗位的审核。各设岗单位应在学生勤工助学次月5个工作日前,在网上审核勤工助学用工情况,学校审核后由系统生成勤工助学报酬支付表、提交财务处审核之后,学生勤工助学报酬一般会在次月15日之前(含节假日的特殊月份除外)进入学生在财务处绑定的农行卡(默认为缴纳学费的农行卡)。

4.注意事项:自2019年6月起,全校的勤工助学报酬支付将取消纸质申报,统一利用系统进行收集,凡未在系统录入的勤工助学将不再具备发放权限。为维护学生权益,保证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及时、有效发放,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用工聘用及审核将导致无法发放;当月未使用额度部分作废,不得挪作其他时间使用;逾期未审核的用工不予补发。

五、时间节点

1.2019年5月15日中午12:00前,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同济大学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申报表》交至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或嘉定校区F楼414-2,电子版本发至xueshengchu@tongji.edu.cn。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各部门核定情况编制预算并上报,请各部门及时提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学生事务中心对申报岗位进行核定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反馈各单位。学生事务中心对各单位勤工助学主管员进行网上招聘、用工审核的培训(安排另发)。

3.2019年5月20-26日为全校勤工助学网上招聘时间。5月30日前各用工单位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聘用。2019年6月1日起,所有的校内勤工助学用工招聘、审核和发放等将通过学工系统进行。

学生事务中心将建立学生勤工助学督查与监督举报制度,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使用学生代替本单位职工进行全日制值班或工作,使用学生办理私人事务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岗位。

联系人:马老师65983651

附件1:同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2019年岗位核定申报表

同济大学学生处

2019年5月8日

学生处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