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治建设  >  学校党委重要文件  >  正文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9-08-30阅读次数: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落实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同委〔2017〕14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改进学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同委发〔2016〕2号),结合学校产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二、主要原则

1.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

2.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3. 坚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的党建工作机制。

4.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主要责任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本企业落实落地。

1.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

2. 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3.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下属党组织开展工作。

4. 领导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领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5. 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本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6. 加强本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 领导本企业统一战线的工作。

8. 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

四、职责履行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履行企业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 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 定期召开企业党组织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听取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党的建设重要问题,部署党的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

3.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企业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4. 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

5.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6.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7. 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企业的落实落地。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抓紧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企业基层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使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8. 加强企业党建基础保障,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的工作经费,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9.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定期研究企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领导企业党内学习教育,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0. 抓好统战和群建工作。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任务,团结和调动党外积极因素,为本企业及学校的建设目标服务。切实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引导群团组织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使群团建设工作真正为本企业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企业党的建设第一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党的建设,主持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落实。

2. 企业党组织书记带头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

3. 企业党组织书记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各方面监督。

4.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五、主要措施和考评办法

1. 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企业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逐步形成和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向校党委述职制度。

2.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以点带面,推动面上的工作,同时要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调查研究,掌握企业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 加强工作督促和检查。学校党委按照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通过督导、抽查和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各企业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督导和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企业党组织对下属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调研和帮助。

4. 建立和健全考评办法。对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和专门考核三种方式进行。考核中,坚持定量指标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由各企业完成年度党建责任制的报告,向校党委进行述职并接受校党委的测评,同时,接受所在企业党员群众的考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日常考核通过日常抽检基层组织的常项工作及党建文书档案完成情况落实;专门考核主要通过各专项工作予以落实。

5. 表彰与问责。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党组织及负责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责任成效显著的基层组织或负责人给予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