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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二下午集中开展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8-30阅读次数:

关于周二下午集中开展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的通知

(同委办〔2017〕21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周二下午原则上不再排课,此时间段用于各单位集中开展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类师生培训以及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与方式

1.学习时间。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起,每周二下午半天时间,分为2个时间段,集中开展各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机关各部门和服务窗口的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二13:30-15:00;全校性的会议和学习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二15:00后进行。各基层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周二下午的学习时段。

2.学习方式。各单位各部门可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1)校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

2)校领导参加的联系基层的各类活动;

3)各级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讲座报告会等;

4)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

5)各级各类党校培训、讲座等;

6)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开展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

7)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8)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集体备课和《形势与政策》课程授课;

9)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各类学生活动;

10)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的其他各种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附属医院和产业系统、后勤系统各单位,可以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合适的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论述和要求,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2.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是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教师按照“四个服务”要求,把中央精神体现在学校实际工作中。

3.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具体内容由校党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同济大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予以明确规定。

4.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具体内容由校党委宣传部每月下发的《同济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予以明确规定。

5.各基层单位自行设置的学习内容,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决定。

6.各单位开展的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各类活动,由主办单位确定主题和内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每周二下午开展各类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既是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制度性改革。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对待周二下午的集中学习活动,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2.严格遵守意识形态纪律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3.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各单位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贴近师生思想实际,创新学习形式,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做好考勤工作;领导干部要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认真参加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4.完善台账,加强指导和督察。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学习和活动内容,完善台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学习有记录、出席有考勤。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要纳入对二级党委开展的巡察工作中,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要会同教师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做好指导和督察工作。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同济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