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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9-08-30阅读次数: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落实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同委发〔2016〕2号)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明确学校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进一步形成责任明确、组织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更好地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实现党的中心任务,立足全局、着眼全局、服务全局,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党的工作优势,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责任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下属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5.领导本单位统一战线的工作。

6.做好本单位的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下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促进中心工作。党建工作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学校中心工作,激发广大党员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4.师生员工满意。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和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明显,师生员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对学校的院、系、直属单位、附属单位以及后勤、产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设立党工委,作为学校党委的派出机构。上述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组织需要、党员方便、活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推广下属党支部的建设方法,增强组织活力,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的要求,根据党委组织部下达的组织生活指导意见,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支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二)选优训强党组织负责人。学校党委坚持以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选好配强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并加强培训工作。二级党组织加大对下属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实务工作能力,加强对支部书记的评价考核,对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工)委、直属总支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向师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四)扎实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党员诉求表达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制度和形式,增强二级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规范和完善在二级党组织中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

(五)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史国情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基本任务,重点开展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保证党员教育培训时间,落实教育培训保障。

(六)强化党员管理服务监督。加强对党员的党籍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和帮助党员,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七)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党员队伍为目标,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发展党员。

(八)加强思想政治和师生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党对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提升党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为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健全协调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党员与困难师生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党(工)委、直属总支委员联系教工、学生支部和党组织负责人师生接待日等方式拓展联系师生的途径,丰富服务师生的内容,畅通师生意愿表达的渠道,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师生工作的能力。

(九)抓好统战和群建工作。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任务,团结和调动党外积极因素,为本单位及学校的建设目标服务。切实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引导群团组织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使群团建设工作真正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

(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影响,主动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进党员和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更好地发挥网络和信息平台在服务和指导支部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短信交流平台、飞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实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党建工作在虚拟平台的覆盖面,增强工作有效性。

(十一)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支撑体系。各单位要在年度工作预算中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加大资源投入,从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为基层党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在年度工作预算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如对党组织和党员活动予以财物的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津贴等,学校党委将按收缴比例保证党费的下拨,支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和创新活动,逐步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要灵活利用会议室、专用教室、教师休息室等地点,保证党建活动的场地。

四、主要措施和考评办法

(一)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二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二级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逐步形成和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向校党委述职制度。

(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单位党(工)委、直属总支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工)委、直属总支成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以点带面,推动面上的工作,同时要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调查研究,掌握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功能。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类载体,及时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工作督促和检查。学校党委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通过督导、抽查和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督导和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二级党组织对下属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调研和帮助。

(五)建立和健全考评办法。对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和专门考核三种方式进行。考核中,坚持定量指标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由各单位完成年度党建责任制的报告,向校党委进行述职并接受校党委的测评,同时,通过学校网络考评系统向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考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日常考核由、通过日常抽检基层组织的常项工作及党建文书档案完成情况落实;专门考核主要通过各专项工作予以落实。

(六)表彰与问责。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党组织及负责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责任成效显著的基层组织或负责人给予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