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巩固和延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回应师生关切,落细落实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现制定同济大学“作风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作风建设年”行动,打造一支研究型、服务型、主动型、创新型,执行高效、作风优良的管理服务队伍;营造积极进取、敢于担当、协同高效、团结奉献的机关工作氛围;切实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一流的管理服务。
二、 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
(一) 完善和制定有关文件
由机关党委牵头修订《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制定《同济大学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完成时间:4月7日前)
(二) 广泛开展调研学习宣传培训
面向职能部处负责人、学院党政负责人、一线教师、学生等群体召开若干座谈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方位听取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强对学校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机关分层次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全员培训,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党政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三) 开展工作作风问题梳理检视
机关党委会同相关部门系统梳理上一轮中央巡视组对学校巡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两年学校对基层单位巡察、近两年党建综合检查、近两年民主生活会听取基层意见、近两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工作作风的共性问题,连同《同济大学2019年机关作风与服务效能研究报告》、2019年同济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及个人年终考核结果、2019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反馈相关部门、单位。在学校官网设置机关作风问题意见箱,广泛收集师生对机关作风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相关部门。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对照学校文件及反馈意见,检视本部门、单位及个人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工作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报机关党委。(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四) 全面深入推进工作作风问题整改
机关各部门要对现有工作职能与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内部组织架构,理顺工作关系,明晰岗位职责,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上下功夫。要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及“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冗余环节和层次,完善运行机制。学校党委将在机关部门职能梳理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机构设置,规划学校管理队伍发展与改革,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以学校机关为重点,各部门、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抓实本部门、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重点突破师生反映集中的部分干部担当作为意识薄弱、个别部门推诿扯皮、工作流程复杂低效等关键问题。重点提升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谋划能力、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提升对管理工作的精力投入,推进管理人员转变工作态度,提升服务效能。(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同济大学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五) 检查督促及意见反馈
年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中期推进会,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经验交流,反馈各部门上半年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分析各部门推进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研究持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有效措施。(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巡察组将机关部门、相关单位工作作风建设情况纳入本年度校内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巡察报告中予以反馈,并督促机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作风的督查,采取及时反馈与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将各条线收集到的有关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作风优良的部门和个人适时通报表扬。(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机关部门及学院管理部门所在党支部负责对本单位作风状况进行自查,机关党委及学院党委进行核实;管理人员对自己工作作风表现进行自查,所在党支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六) 考核激励与约束
各单位自查结果作为本年度领导班子考核、部门绩效评估的依据。工作人员的自查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职级晋升、奖励绩效分配、评奖评优等各类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间:2021年1月)
结合年底党建工作综合检查、机关巡察“回头看”、师生问卷调研、机关服务满意度测评、机关党委日常督查、个人及单位自查等结果,机关党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成效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评估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部门领导班子考核、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完成时间:2021年1月)
学校将根据工作绩效与作风评估情况,适度拉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绩效奖励差距。各部门、单位要拉开部门内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分配差距,奖励性绩效向工作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科室和个人倾斜,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完成时间:2021年1月)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作风建设年”行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委牵头落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支持配合,各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推进。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作风建设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带头落实、以上率下、敢管敢抓。要逐条对照文件要求,具体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切实把狠抓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二)剖析原因真改实改
作风建设既有体制机制问题,也有工作态度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要在调查研究、对照检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抓住关键环节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把“作风建设年”行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同济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若干规定》紧密结合,与学校巡察工作紧密结合,站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高度,破除惯性思维,落细落小落实,以良好工作作风带动教风学风,大力推进“三全育人”工作。
(三)营造机关作风建设良好氛围
通过学校官网创设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活动、有效举措、优秀案例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师生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系统梳理机关近年来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校级重要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加大宣传展示力度,激励管理人员见贤思齐,向先进人物学习,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评选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服务标兵和党员先锋岗等荣誉奖项,正风气、树榜样,促进机关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