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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委发〔2020〕13号)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0-04-16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切实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人人有责、层层担责”的理念,面向全体党员、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党的建设全过程,同时重点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压实主体责任。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毫不动摇坚持“严”的主基调,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日常监督、作风建设做实做细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坚持对标看齐与探索创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与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目标引领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建立健全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闭环,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不断提升学校党建质量和水平。

三、责任落实

(一)明确责任内容

学校党委坚持以一流党建引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二)制定责任清单

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具体明确党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责履责,问责追责。制定的责任清单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党委责任清单和本人责任清单,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落实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将党委责任清单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中的有关工作项目相应纳入本人责任清单,在落实好本人责任清单的同时,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落实责任清单。

(三)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每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学校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本单位如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纪律教育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开展警示教育。

(四)深化“四责协同”

学校党委要牵头抓总、协调各方,抓好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贯彻落实好《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和联动起来,推动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考责问责更有效。

(五)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党委要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积极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守舆论宣传主阵地,用好各种新媒体,大力传播全面从严治党最强音,大力弘扬党风廉政建设主旋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四、监督保障

(一)全面落实职责

学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要结合每年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学校党委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报告、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等,将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工作情况和考核评价一并纳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学校纪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要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向党委汇报中央和上级单位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党委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学院是二级办学主体,在学校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的关键位置。学院党委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完善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对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深入开展校内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监督检查和巡察中,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问责情况。

(三)统筹考核评价

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汇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要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考核,将各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与校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等相结合,纳入年底述职评议等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3.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附件1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清单

 

同济大学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的建设与学校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推进“两个维护”具体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保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强化政治领导。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

3.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

4.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定期向教育部党组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5.抓好思想建设。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6.抓好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突出政治标准,牢牢把握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重视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重视做好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二级学院议事决策体系,持续强化各类党支部书记和专职组织员队伍内涵建设,做好师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有效夯实党建基础保障,高质量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全面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7.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干部抓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和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8.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认真执行《同济大学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同济大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定》《关于对领导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等制度。

9.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加强学校党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同济大学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落实中央纪检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1次研究巡察工作,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按照一届任期内全覆盖要求,有计划开展校内巡察。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至少听取1次纪委报告工作,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加强学校内控机制建设,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性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增强底线意识,严守为政之本。

1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合力。领导、支持和监督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闭环,形成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

12.抓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性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不断促进学校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和谐。

13.抓好群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群团工作汇报,推动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好党联系师生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校师生群众实现发展目标任务。

14.强化顶层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抓好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15.落实好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附件2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学校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带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等组织领导,保证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校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4.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5.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学校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参加下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带头落实“一线规则”,每年参加1-2次所联系单位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或全体教工大会,每年须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1-2次,定点联系基层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课制度,每年至少1次为学校党员干部讲党课,每学期为学生上2次形势与政策课。固定“结对子”联系1个学生班级或1个学生宿舍或1个学生社团,固定联系1名思政课教师。

6.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每季度不少于1次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每学期听思政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7.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重视做好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为契机,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每年主持召开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8.加强作风建设,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深入调研,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实际问题,减轻基层负担。带头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六项行为要求》《同济大学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

9.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抓早抓小,落实《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实施意见》,运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支持纪律履行监督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0.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动听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重要情况报告,督促做好反腐倡廉教育,支持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流程,防范廉政风险。主动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2.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参加学校统一战线重要活动,落实与学校高层次人才代表、党外人士代表、留学归国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人士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联系1-2名优秀人才。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学校群团组织更好凝聚师生群众、做好师生群众工作。

13.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14.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指导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5.落实好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附件3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常委会其他成员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学校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带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落地见效。

2.推动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开展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规定。

4.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认真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与监督。带头落实“一线规则”,每年参加1-2次所联系单位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或全体教工大会,每年须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1-2次,定点联系基层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课制度,每年至少1次为学校党员干部讲党课,每学期为学生上1次形势与政策课。固定“结对子”联系1个学生班级或1个学生宿舍或1个学生社团。

5.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认真参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每学期按要求听思政课。

6.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结合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实际,按规定程序向学校党委推荐优秀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人才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

7.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一线工作法,改进领导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实际问题,减轻基层负担。认真执行《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六项行为要求》《同济大学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规定。

8.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9.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在分管部门落地见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与纪委沟通,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中共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情抄告办法(试行)》。指导推动分管领域中央巡视和校内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成果运用。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1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统一战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学校统一战线重要活动,落实与学校高层次人才代表、党外人士代表、留学归国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人士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联系1-2名优秀人才。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学校群团组织更好凝聚师生群众、做好师生群众工作。

12.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协助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定期研究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4.落实好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