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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双肩挑领导人员离任学术能力提升支持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21阅读次数: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双肩挑领导人员离任学术能力提升支持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同济大学双肩挑领导人员离任学术能力提升支持办法》已经2017年1月23日中共同济大学第

十届委员会第80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同济大学关于双肩挑领导人员离任后学术能力提升支持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处级领导人员管理,激励双肩挑领导人员任

职期间将主要精力投入日常管理,完善领导人员能上能下机制,保障离任后的学术恢复和职业

发展,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济大学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

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双肩挑领导人员为担任机关、直属单位、学院处级领导职务,离任后获聘

学院教师系列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双肩挑领导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期间须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在机关、直属单位担

任领导职务的双肩挑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组织关系、人事关系转入工作所在部门,工作按管理岗

考核,薪酬按管理岗发放,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量不超过学校相关规定,学校根据教学科研情

况给予一定津贴。

第三条 支持方式

对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回到教学科研岗位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领导人员,符合要求

的,学校给予学术假和科研经费资助,以支持其学术能力提升。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应积极支持

离任领导人员学术能力提升。

申请人担任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一届或连续满4年,可申请2学期学术假;连续两届或满8年,可

申请3学期学术假。学术假自获准之日起计算。学术假期间,除主动申请外,可不承担具体教

学科研任务,年度考核按完成岗位要求计算。

根据申请人担任处级党政领导职务连续年限、履职情况、所在学科特点,和申请的学术能力提

升计划、项目等,可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经费资助限额为工科、理科、医科60—80万元

人民币,文科30—40万元人民币。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拨付离任双肩挑领导人员的科研资助经费和学术假期间的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按照学院确定的薪酬改革方案对应的获聘岗位计算。

第四条 申请要求

申请学术能力提升支持的双肩挑领导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担任处级领导职务至少一届或连续4年以上(含4年);

(二)离任时距离本人退休两年以上;

(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离任后1个月内获得学院教师系列岗位聘任,并制定明确的学术能力提升计划,

填写《同济大学离任领导人员学术能力提升支持申请表》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提升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学校科研

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文科办公室);

(三)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提升计划进行审核,拟同意支持的,报学校党委

组织部;

(四)党委组织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担任领导职位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拟同意支持

的,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审批结果由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人事处、财务处、学院执行。

第六条 相关管理

(一)学术假和科研经费资助用于境内外访学、业务进修、学术交流、合作科研、教学改革、

资助出版、购买设备等教学科研活动,不得用于与教学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学术假不允许拆分使用或延期。学术假期间,本人应保持与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的联系,

并按计划完成申请表所列各项任务。如需更改计划内容,须提出书面申请,按本办法第五条

规定的程序进行。学术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学术假期工作情况

总结。

(三)获准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并按申请书所列内容开展工作。由财

务处立卡,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按项目核算,专款专用。如需更改工作内容或延长研究周期等,

应提出书面申请报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或延期。计划因故终止的,须向科研主

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需退还剩余经费。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济大学机关处级干部学术假和经费资助制度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印发